企业对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技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企业研发投入最低为6%;研发费用要有明确的分类归集……从今年8月份起,我市所有新申报或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都要按新认定办法进行认定,今后高新企业的门槛将更高,但税收优惠面也更广。
今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7月8日又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8月份起,我省将据此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新认定。
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副处长陈英说,新的认定办法变化非常大,总体目标是要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增强高新企业综合创新能力。
以创新能力论英雄
“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新认定办法最重要的一个特征。”陈英表示。
根据新的界定,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它必须具备三大条件:一是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二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三是企业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
据介绍,今后高新企业认定主体以研发生产型或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企业为主,更加强调企业的持续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而不是单独的生产制造,并对研发费用比例提出了严格要求: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企业研发投入最低为6%,5000万至2亿元的企业为4%,超过2亿元的企业为3%。而过去是“一刀切”,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发的经费应占当年总销售额5%以上。
税收惠及所有高新企业
过去只有国家高新区内认定的高新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我省只有杭州和宁波两大国家高新区,高新区外的高新企业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新的认定办法调整了税收优惠支持导向,从支持有限区域转而惠及全部高新技术产业。
根据今年1月1日国家启用的新税法,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一般企业按25%征税。
陈英认为,取消地域限制,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享受税收优惠融为一体。尤其像我市这样原先没有国家高新区的城市,实际优惠支持面将更广。
高新认定从产品到领域
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长期以来都依据《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上世纪90年代,在许多领域建立生产能力是第一位的,以产品目录界定高新企业有其合理性。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因为一些只具备产品加工能力而不从事自主研发、长期处于高新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型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企业。同时,大量伴随着现代服务业兴起的从事技术开发和服务的企业却无法纳入高新企业范围。
新的认定办法配套编制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用来判断企业所进行的研发和产业活动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同时,兼顾支持技术服务型企业,并将成熟技术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排除在外,避免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局限性。
据了解,今后国家将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八大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目的是引导传统企业通过技术研发跨入高新技术行列,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高新企业认定已经启动
据我市科技部门介绍,以往通过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但要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重新申请认定。企业可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如认为符合条件,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今后,高新企业不再区分国家级或省级,统一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需要企业注意的是,近三年有自主研发成果(包括专利等)要抓紧申请,否则将无法判定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新认定办法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标准和费用归集标准也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化。此外,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也进行了量化,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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