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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将对已形成的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

2007-03-30 阅读: 出处: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经过环评审批。对已经形成的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即区内企业没有达到减排总量要求的,不允许该工业园区再引进新项目。这是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后哈尔滨市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引进、不审批。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的措施实现“增产减污”项目,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项目不得立项、不予审批。

  环保部门规定,对没有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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