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县节能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和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不断加大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工作中,巴县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国有,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法规,积极推进节约能源工作,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农村农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我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28吨标准煤,降低4%,化学需氧量削减141.15吨,烟尘削减 212吨 ,二氧化硫削减65.1吨,氨氮削减12吨,工业粉尘控制在2005年水平,城镇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03天以上,实现工业节水34万方立米,城镇生活节水50万立方米,农田灌溉节水3000万立方米。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规范有序用电,全年工业用电7711万度,居民生活用电9198万度。积极普及绿色照明,节能照明,节约用电约1000万度。大力推广节能用地环保型建筑,新建成节能民用建筑17.1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1.3万平方米,使用太阳能热水器4.5万平方米,累计节约8000吨标准煤,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在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这审核,依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通过限期治理督促各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17台套,累计投入治理资金600万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新上国能生物发电项目,有效利用秸杆13万吨 ,可节约5.2万吨 标准煤,巴彦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实行热电联产,可节约1.2万吨 标准煤,建沼气池798个,节约399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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