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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月底不签劳动合同罚双倍工资

2008-01-30 阅读: 出处:工人日报 作者:陈华 编辑:

  离《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1月31日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大限”所剩无几,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现象。为此,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开展“入户入企送提示”行动,上门提醒用人单位,月底仍不签合同将罚双倍工资,同时决定从下月起进行用工检查,清查违规用工。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据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该市已多次下发通知,明确本月31日是该市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但少数用人单位仍然心存侥幸,违法用工现象依然存在。

  为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合肥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入户入企送提示”行动。在此期间,该市将组织人员“登门入户”,上门为各类用人单位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让用人单位了解政策,按规矩办事,2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清查。

  据了解,合肥市1月份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数量比往年同期激增。与此同时,该市劳动投诉情况也发生了变化,有关劳动关系的投诉集中增加,约占总投诉量的30%左右,此外办理保险方面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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